(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嶺南大學學生會被揭賬目混亂,有人涉嫌監守自盜,挪用公款自肥。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前日採取執法行動,以盜竊罪及串謀盜竊罪拘捕嶺大4名學生會骨幹成員,消息指,包括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他們涉嫌在過去一年私自挪用學生會130萬元公款,其中兩人涉公款私用,包括使用信用卡吃喝玩樂和旅行,再用公款卡數,甚至用公款來炒股票。警方強烈譴責4名被捕人利用職務中飽私囊,不但違反法律,更辜負了廣大學生群體的信任,而案件反映了大學的學生會在財政管理方面應加強監管。
警方早前收到舉報指,位於屯門的嶺南大學學生會財政賬目混亂,更有學生會幹事涉嫌非法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案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並針對嶺大學生會的賬戶展開財富調查。調查發現,該學生會是一個合法的註冊社團,其銀行戶口所發出的支票須由兩名前學生會幹事聯署才能生效。
調查發現,該兩名前學生會幹事於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間,曾聯署並簽發4張支票,總值130萬元,其中一張40萬元的支票被存入另一個學生組織,另外3張總值90萬港元的支票,被分別存入兩個聲稱是現任學生會幹事的私人戶口。
警追蹤資金流向 揭用作還卡數
警方其後追蹤該兩名現任嶺大學生會幹事多個私人戶口的資金流向,發現該兩名聲稱是現任學生會幹事的學生,竟把部分學生會的公款用作私人用途,包括償還卡數,而這些卡數來自個人消費,涉及飲食、出行、購物、娛樂、旅行機票食宿,另有部分資金用來償還私人貸款,以及開設並注資到私人投資戶口。
警方於前日(本周三),在東涌、屯門和深水埗區以盜竊罪及串謀盜竊罪拘捕4人,包括3男1女,年齡介乎21歲至24歲,報稱為學生、文員及店務員。警方搜查4人的住所及相關處所時檢獲手提電話、電腦、銀行文件、銀行卡及信用卡。4人被警方通宵扣查,警方亦會凍結兩名涉案現任學生會幹事的私人銀行戶口。
消息指,被捕4人包括嶺大學生會現任外務副會長賴卓賢、現任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其中賴卓賢、吳泰霖兩人把學生會資金轉入個人戶口用作個人奢華消費。
據悉,賴卓賢由日本旅行回港後即被警方拘捕,不排除涉及挪用公款旅遊,有人更把學生會資金用於炒買股票及到夜店消費。
此外,吳泰霖除利用公款償還個人債務外,更利用公款於淘寶以數萬元購買性感服裝及飾物,有傳他被捕時仍身穿着以公款在淘寶購買的漢服。
警方斥被捕者辜負學生群體信任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歐陽德昨日在公布案情時表示,警方對於這宗學生會幹事涉嫌串謀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的案件高度關注,已經展開全面調查,並會確保所有相關事實得以查明,並徵詢律政司意見,彰顯公平公正的法律程序。
歐陽德表示,學生會資金的主要來源來自學生的會費,而學生所繳交的會費在扣除一切必要行政開支之後,應該用於學生身上。4名被捕者作為前任或聲稱現任學生會幹事,應秉持高度誠信為學生服務,然而他們利用職務中飽私囊,不僅違反了法律,更辜負了廣大學生群體的信任,這樣的行為無論在法律還是道德層面上都不可接受,應予以強烈譴責。
同時,這宗案件反映了大學學生會於財政管理方面較為粗疏,導致監守自盜的情況出現,應該引以為戒,加強監管。
【特稿】校方促簽守法承諾書 內閣轉搞「軟對抗」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嶺大學生會現任外務副會長賴卓賢等4人,被揭涉嫌利用職權將學生會公款中飽私囊。資料顯示,在2019年黑暴期間,本港多間大學的學生會淪為激進政治基地。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少激進分子轉為「軟對抗」,如以賴卓賢為首的嶺大學生會就不時透過隱晦、高迷惑性及打「擦邊球」式的活動和文宣,散播反政府思想,甚至以學生會名義進行「軟對抗」,例如在校內免費派發帶有煽動「抗爭」意識的T恤,以及在校內刊物刻意加入所謂「民主牆」及「民主女神」圖像,鼓吹所謂的「抗爭」信息。
在黑暴期間,香港多間大學的學生會淪為激進政治基地,對院校造成重大傷害,故此大學近年陸續加強對學生會的管理,以保障院校及學生的福祉。其中,嶺南大學學生會當選內閣「昶」於今年3月1日正式上任,校方已於年初要求學生會於2月3日或之前簽署《嶺南大學學生會承諾書》,以保證學生會及其轄下組織須奉公守法、遵守校規,不作損害校譽行為等。
校方當時強調,嶺大學生會社團幹事必須擁護嶺大核心價值及遵守香港法律,若有任何幹事違反校規或此承諾書條款,學生會或其幹事將受到紀律處分,包括被暫停使用校園設施的權利、不受嶺大認可及支援,並不得使用「嶺南大學」之名稱,以及被撤回任何學術與非學術的特殊待遇。校方有權不時修改其手冊及校規,及其他類似文件,學生會必須時刻遵守所有文件之最新版本。
賴卓賢當時指稱校方要求簽承諾書是「家長式管治」云云,可見學生會一方面想獲得校方支援,卻又不想承擔任何責任。
4月10日,嶺大決定終止與學生會協商承諾書條文,並展開優化學生社團註冊程序,有意成立學生社團的同學需向學生事務處申請,並簽署《學生領袖約章》,方可獲得校方所提供的資源使用權。
浸大學生會曾被揭挪用公款醜聞
香港多間大學學生會出現財務混亂等亂象早已屢見不鮮,包括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因賬目不清被收回會址。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於2023年及2024年兩度爆出有骨幹成員涉嫌挪用公款醜聞,合共涉款210萬元,共有4人被捕。
現時,多間大學學生會處於停運或解散狀態,相關行政程序或學生會資金卻懸而未決。社會各界必須嚴正關注並確保學生會運作透明,真正為學生及社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