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台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对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5万元。同时,冯祥(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林志才(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因对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
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
台金罚决字〔2025〕3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对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5万元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
2
冯祥(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3
林志才(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对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