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被警告并罚款5.5万元。同时,张璇(时任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规部负责人)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潍金罚决字〔2025〕7号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
警告并罚款5.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2
张璇(时任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规部负责人)
潍金罚决字〔2025〕8号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