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 黑龙江金融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同时,刘建军(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企划营销部负责人兼车险一部负责人)因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金监罚决字〔2025〕43号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14万元
黑龙江金融监管局
2
刘建军(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企划营销部负责人兼车险一部负责人)
黑金监罚决字〔2025〕44号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警告并罚款4万元
3
善康禾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金监罚决字〔2025〕45号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罚款5万元
4
王博(善康禾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业务经理)
黑金监罚决字〔2025〕46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